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杭锦旗南岸灌区杭锦旗段流量监测站点提质升级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杭锦旗南岸灌区杭锦旗段流量监测站点提质升级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财务、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锦旗水利局
地 址:鄂尔多斯市杭锦旗
联系方式:186862564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众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林荫南路东第16栋1号
联系方式:17747395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世云
电 话:1774739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