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翁牛特旗农村牧区2023年第二批抗旱人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翁牛特旗农村牧区2023年第二批抗旱人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须附有主管部门已电子化管理的扫描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带有二维码的扫件);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C类)各1名。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岗位证、质检员岗位证、安全员提供水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满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退休人员劳务合同);投标企业为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缴纳的2023年01月至今连续06个月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证明或对账单,或社保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或有效退休证明。(如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证书实行电子证书的,可提供可通过二维码查询的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建行〔2022〕183号)文件:我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含我厅承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事项),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之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企业可持该资质证书用于经营活动,无需换领资质证书。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翁牛特旗水利局
地 址:乌丹镇
联系方式:0476-6320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汇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少郎河大街宏远商务大厦1215/1217室12楼
联系方式:18748019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大鹏
电 话:18748019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