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下半年专家诊断检查服务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下半年专家诊断检查服务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为准;
(8)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磋商文件);
(9)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
.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未及时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其后果自负。
(3)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指南》。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四楼窗口,联系电话:0912-3515031。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响应文件(*.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竞争性谈判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代理公司不再单独通知,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