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挂牌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永胜县人民政府《关于拍卖出让永地2021-1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地方案的批复》(永政复[2021]73号)批准,永胜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公开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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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地202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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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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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46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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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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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胜县永北镇凉水居委会凉水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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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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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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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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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1小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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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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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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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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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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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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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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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细: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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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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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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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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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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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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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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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建筑总高度在24米一下的建筑,屋顶统一使用全斜坡瓦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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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划指标要求
1、每100㎡建筑面积需配备停车位1.2个,建筑总层数低于17层,建筑总高24米以下(包含24米)的建筑物采用全坡屋顶,养老公共服务用房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不足300平方米的按300平方米进行建设。
2、退让要求:西邻凤鸣南路,退让道路红线3米;南邻规划路纬一路,
退让道路红线3米。其余建筑退让、建筑日照、消防间距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配套设施要求:做好道路、地下管线、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规划须建公共服务设施(物业管理用房、垃圾收集点、公厕等)。
4、建筑风貌体现边屯文化元素,绿化、小景、小品中标识及住宅小区风貌都必须体现边屯文化风格及“美丽县城”建设要求。
5、按照人防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设人防设施或缴纳人防建筑易地建设费。
二、报名资格条件及其它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活动,不支持自然人竞买。
2.只接受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3.其它要求:凡报名参加网上竞价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买人已认可并接受本公告的所有条件,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确定成交方法及标准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文件的获取
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于2022年2月17日9:00时至2022年3月10日17:00时登录(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ljggzyxx.cn)浏览下载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包括拍卖出让公告、规划条件通知单及其他相关拍卖出让文件)或于2022年2月17日9:00时至2022年3月10日17:00时(周末除外)到永胜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竞买申请人可于2022年2月17日9:00时至2022年3月10日17:00时登录(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ljggzyxx.cn)办理CA证书,方可登录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按公告要求报名申请竞买人资格。(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jggzyxx.cn)服务指南“数字证书办理”)。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确认
(一)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5 000 000.00元(大写:伍佰万元整)。
(二)保证金缴纳时限:2022年2月17日9:00时至2022年3月10日17:00时。
(三)保证金线下绑定时限:2022年2月17日9:00时至2022年3月10日17:00时。(保证金绑定步骤:先到永胜县自然资源局确认→再到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下绑定,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绑定的,无法参与竞买)
(四)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永胜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胜支行
银行账号:53001746139051004253
七、网络竞价方式及时间
(一)网上竞价时间:2022年3月11日9:00时。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将在竞价开始时自动进入网上报价程序。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应当在报价开始时登录系统竞价。
网上限时竞价时,网上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重新计时,直到报价的5分钟倒计时结束,没有人提交新的报价,则为报价结束。
(二)竞价规则
1、竞买的首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始价,此后的每次报价不得小于网上公布的最新报价,且报价加价幅度只能按加价幅度的整倍数递增;
2、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无法修改或撤回;
3、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均予以接受;
4、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4)报价不符合处置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永胜县自然资源局及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取消竞得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2、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缴纳成交价款时间逾期或拒签成交合同的;
4、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四)网上竞价不成交的,按规定重新组织出让;
八、风险提示和注意事项
(一)投资风险性,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
(二)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其应对标的现状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三)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登记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让文件内容(含附件)及本次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
(四)为避免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尽量避免限时结束最后几秒钟才出价,以防止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五)本公告涉及的时间期限,以云南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拍活动:
1、网上交易系统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
2、因网上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出让方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的;
4、司法机关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的。
(七)、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4)报价不符合出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中止;
九、竞买成功后竞买价款及税费缴纳
(一)成交公示期满,且公示期内任何组织、个人对竞买结果无异议,则视为竞买成交。
(二)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买价款,竞得人于成交后15日内到永胜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合同并向国家税务总局永胜县税务局支付全部剩余价款(价款付清后合同才生效);
(三)成交后涉及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转让公告及变更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永胜县政府网上发布,出让人不承担其他网站上的信息真实性。
十一、其他事项
(一)竞买时间及其他事项如有变更,以永胜县自然资源局及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变更通知为准。
(二)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竞价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十二、本次竞价详情解释权归永胜县自然资源局。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永胜县自然资源局咨询。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永胜县永北镇凰山路47号
联 系 人:杨鸿宾
联系电话:0888-6563028
永胜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