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的3个类似项目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实行压证施工制度: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交招标人保管,工程完工后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