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红宇老厂C2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291号建筑物472㎡,建筑高度11.5米;292号建筑物403㎡,10.7米;292-1号建筑物120㎡,建筑高度4.1米;293号建筑物257㎡,建筑高度8.5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465.832228万元
2.4 招标范围:
依据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本项目《291、292、293、292-1号建筑物位置图》、《291、292、293、292-1号建筑物建筑施工图》、《291、292、293、292-1号建筑物结构施工图》、《291-1、292-2、293-1号建筑物结构施工图》、《291、292、293、292-1号建筑物电气施工图》、《291、292、293号建筑物防雷平面图》、《291、292、293、292-1工房给排水、消防管网施工图》、《291、292、293、292-1工房通风、空调施工图》、《291、292、293工房热机管道施工图》全部内容以及工房场地内土石方工程、室外环境工程、基础工程、隧道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防护土堤、挡土墙、道路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给排水安装工程、通风工程、热机工程、配合空调机安装、空调供电工程、各管道与空调机碰头、各管道接口与厂区管网碰头、工艺设备厂家基础、预留、预埋等。其他内容如下:
(1)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涉及设备及通用工程配合、所有试验检验、检测费、危大及超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费及专家论证费等费用。
(2)本项目必须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要求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挡可采用注水式塑料围挡、轻型板式固定围挡、半通透式活动围挡、墙柱式固定围挡等,不得采用竹笆、彩条布、砌体干码等,围挡必须牢固稳定、连续设置。高度不得低于1.8m,不超过2.2米,属于发包范围。
(3)施工中土石方场内转运,属于发包范围。
(4)配合工艺设备、公用设备厂家的预埋件安装、打孔、封堵、恢复属于发包范围。
(5)对291、292、293号及292-1号建筑物给排水、暖通、电气施工图中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进行抗震设计(设计图纸送五洲设计院审核合格)及安装。
(6)危大工程见结构设计说明内容十二、建筑安全生产专篇执行。
不发包范围:施工图中的监控系统;291、292工房屋顶全新风空调机组(空调电动调节阀、温湿度传感器);防爆电动单梁起重机、防爆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2.5 工期要求:180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