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美术馆项目修复装裱专业设备采购(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夏美术馆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7〕13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拨,代建单位为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使用单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修复装裱专业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此次招标的招标人为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夏美术馆项目修复装裱专业设备采购(二次)
2.2招标编号:GZ1-21-11-414/H
2.3招标范围:采购宁夏美术馆项目中所须的修复装裱专业设备1批
2.4交货地点:按合同约定
2.5交 货 期:接买方通知后60日历天内
2.6质 保 期:12个月(质保期从产品验收合格并经招标人签字确认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拟供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3日17时00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电子交易系统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4.3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
4.4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投标登记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5 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四楼或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疫情期间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提前了解掌握国家和宁夏本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因投标人委派人员不符合招标人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无法按时参加开标,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交易场所配合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进行身份信息核对、来源地登记、行程码核对、体温监测等工作。投标人须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的引导。
5.4 投标文件邮寄递交相关事宜: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同时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的《关于疫情期间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活动的紧急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具体事宜请联系:何天骄,联系电话1372337932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联 系 人:雷先生
电 话:15595312359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C座14层
联 系 人:何天骄、赵文章
电 话:0951-7829226转8111
传 真:0951-7829226转8111
邮 编:750001
发布单位: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天骄
电话:15595312359 / 1559531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