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R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2016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维修改造工程;
R工程造价:至少完成过单项目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的维修改造工程;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3.1.1条中任意一项资质和3.1.2条中业绩条件,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3.1.1中任意一项资质,且联合体组成后须满足业绩条件及所有资质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并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和1.4.2条要求。
3.3 参与本次招标的约定
投标人若同时参与2022年两江公租房龙兴片区零星维修工程、2022年两江公租房鱼复片区零星维修工程、2022年两江公租房水土片区零星维修工程3个项目投标的,需配备不同的项目班子,否则,若投标人同时成为以上两个及以上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