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旅发大会牡丹江游客服务中心项目二标段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旅发大会牡丹江游客服务中心项目二标段,已由牡丹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牡开发区经发审批[2021]5号文件批复,项目代码:2101-231071-04-01-280440,资金来源为地方配套资金及地方债券资金。招标人为牡丹江龙盛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牡丹江源隆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牡丹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牡丹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黑龙江省旅发大会牡丹江游客服务中心项目二标段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黑龙江省旅发大会牡丹江游客服务中心项目二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2.2工程建设地点:牡丹江市江南新城区,玄武湖路以东、镜泊湖路以西、镜泊湖北路以南、规划路以北,原牡丹江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2.3工程性质:改建
2.4资金来源:地方配套资金及地方债券资金
2.5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其改建面积约12000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智慧旅游中心装修工程等。
2.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资料、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整个工程项目的竣工完善。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6.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
2.6.2工程设计:设计阶段包括工程范围内的项目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2.6.3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2.6.4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实施项目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二标段。
2.8建设期限:计划2021年11月20日开工,计划2021年12月31日竣工,计划总工期42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
2.9.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2.9.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3建筑材料的要求: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建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
的合格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合格标准。
2.10工程保修责任书由建设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署,保修期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其与分包单位之间保修责任划分而拒绝履行保修责任。
2.11最高投标限价:1073.57万元人民币。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35万元人民币;
(2)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038.57万元人民币;
2.12付款方式:设计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时按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结算由发包人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当结算额低于中标总价时,按双方认可的结算额支付工程款;当结算额大于中标总价时,按中标总价支付工程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均可报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同时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提供本单位2021年07月至2021年09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印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其中:
①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装修装饰工程相关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上述佐证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②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负责过至少一项建安费不低于1000万元装修装饰相关工程设计(或勘察)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 (佐证材料时间以设计(或勘察)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要求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担过至少一项建安费不低于1000万元的装修装饰工程相关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时间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项目总监)
3.3.2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提供本单位2021年07月至2021年09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印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施工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3.3.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提供本单位2021年07月至2021年09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印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3.4施工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要求,其中: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3.5设计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专业工程师4人及以上,包括:
电气工程师1人: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结构工程师1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建筑工程师1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暖通、给排水工程师1人:具有暖通或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4.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3.4.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二家,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4.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财务要求:
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用于生产的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良好,有足够满足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组织需求的流动资金。
独立或组成联合体的施工单位提供近三年(2018年01月01日至 2020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该财务报表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注册章及其注册会计师本人签名。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6投标人信用良好,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企业、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投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投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以及违法违规不良行为等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
台”,网址: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网上注册,并领取 CA证书。
4.2完成网上注册后,请于2021年10月26日16时00分至2021年11月0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3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网站首页-----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入口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6日09时00分。黑龙江省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新址2楼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进行,请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本项目相关事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牡丹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牡丹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53-6951001
招标人:牡丹江龙盛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江南新城中俄信息产业园孵化中心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854537726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牡丹江源隆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66号怡馨园A区门市
联系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18088739626
电子邮件:yuanlong6273077@163.com
日 期:2021年10月26日
发布单位:牡丹江源隆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女士
电话:18088739626 / 18088739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