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和县G105至石山乡匡溪出口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泰发改字【2021】1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泰和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泰和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和县境内,含括澄江镇和石山乡两个乡镇范围。本项目路线编号为:X046 县道。路线起点位于105国道,起点桩号为K0+000,经过南江村、栗元村、良友村、匡源村等,终点位于石山乡匡溪出口出,终点桩号为 K12+310.710,路线全长 12.310710公里。
2.2 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行车速度30 公里/小时,道路宽度:路基宽 8.0 米,其中路面宽 7 米,土路肩宽 2×0.5米,本项目属于老路改造性质,改造路面为沥青砼,桥涵荷载等级为公路 II 级;项目招标最高限价10619294元;设一个标段;计划工期为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建造师为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10月4日 上午8:00时至 2021 年10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0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6、其它事项
6.1投标人在市民之家一楼大厅签到,开标有签到但未提交健康信息登记表的被视为无效投标;
6.2 投标单位CA锁单独密封好(若投标保证金以保函方式提交,则与CA锁一起封装并在封面注明内有保函)并备注投标单位名称、CA锁密码及联系电话;
6.3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需资料原件用档案袋装好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
6.4 因目前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长时间聚集且有序地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务必佩戴口罩提前到达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体温检测(监测体温不超过 37.3℃)并提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开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测量体温后出示居民身份证核查健康码和行程码(行程显示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区的,一律不得入场)。签到前200名投标单位派一名代表进入开标厅,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现场。不随意走动,确保不扎堆,不聚集。如投标单位代表不服从以上安排的该单位将被取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6.5 自交易活动结束后次日起 14 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病例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所在地监管单位及本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受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另发补遗通知。
6.6 各方公共资源交易参加人员完成相关程序后应尽快离场,不得聚集扎堆。
6.7 受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另发补遗通知,请各投标人遵照吉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最新公告做好防控,
6.8 受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另发补遗通知。
6.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泰和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 :聂万韬 联 系 电话:1807967858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傅女士 联系电话:0796-5338258(13970645899)
泰和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1 年 9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