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硝沟小流域硝沟2号大型於地坝工程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硝沟小流域硝沟2号大型於地坝工程已由海东市水务局以东水[2021]0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平安区水土保持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海东市平安区水土保持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东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平安区洪水泉乡
(2)招标范围:工程任务为拦泥淤地、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总库容为51.48万m,其中淤积库容41.5万m,滞洪库容9.98万m,淤地面积62.2亩。坝址断面以上200年一遇洪水的洪峰流量为40.68m/s,20年一遇的洪峰流量为11.52m/s,淤地坝泄洪采用溢洪道,溢洪道设计流量为5.77m/s。工程属5等2型工程,土坝、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设计洪水,200年一遇校核标准。设计淤积年限为18年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31579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硝沟小流域硝沟2号大型於地坝工程 标段一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月2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2年08月10日
建设内容:工程任务为拦泥淤地、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总库容为51.48万m,其中淤积库容41.5万m,滞洪库容9.98万m,淤地面积62.2亩。坝址断面以上200年一遇洪水的洪峰流量为40.68m/s,20年一遇的洪峰流量为11.52m/s,淤地坝泄洪采用溢洪道,溢洪道设计流量为5.77m/s。工程属5等2型工程,土坝、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设计洪水,200年一遇校核标准。设计淤积年限为18年。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详见招标文件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登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31579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1年09月14日00:00时至2021年09月18日24:0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09日 13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乐都区)(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海东市水务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王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2-8162147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平安区水土保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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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东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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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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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城西区五四西路与文成路交叉口往西约50米(若谷cityA座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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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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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肖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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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72-8219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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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8897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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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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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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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3日
发布单位:青海东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1889724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