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300000001000684073001
杭州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杭州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17】115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线路总长度15.184km,设车站12座,其中换乘站6座,全部为地下线,全线设置仁和车辆段1座,控制中心与既有七堡控制中心共享,新建主变电所1座,总投资约为157.02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计划于2021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道路恢复工程(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为杭州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道路恢复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施工,主要有现状道路拆除、保开通临时结构的拆除、新建路面(含各类管线井的升降及井盖更换)、管养范围内道路的病害修复、附属结构、河道整治、附属配套用房建设、地铁监测孔路面修复、老管道的检测及修复验收、现状排水管道疏通,包括路面、基层、路缘石、公交车站、交通设施(含智能交通)、路灯、路面排水系统、绿化以及地铁施工周边地块需要恢复的原景观、围墙、设施等;所有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本次招标工程概算中的建安工程造价 24000 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一)投标人:
☑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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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施工造价金额不小于1亿元人民币的国内市政道路施工业绩;或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国内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且该业绩中须包含施工造价金额不小于1亿元人民币的市政道路施工内容,上述业绩中要求的市政道路施工内容均需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完成。【不接受联合体业绩,不接受分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只要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不含其它业主证明材料,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施工造价金额不小于1亿元人民币的国内市政道路施工业绩;或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国内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且该业绩中须包含施工造价金额不小于1亿元人民币的市政道路施工内容,上述业绩中要求的市政道路施工内容均需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完成。【不接受联合体业绩,不接受分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只要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不含其它业主证明材料,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5、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其他:
☑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疫情防控期间对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如下约定:(1)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省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kb.zmctc.com);(2)本项目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相关证明、证书原件等,不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3)抽取相关系数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抽取; (4)投标人按照《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附件“电脑终端配置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软硬件设施。招标文件中关于开标方式的其它描述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内容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15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9月15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1年9月26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9日 15: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文件下载@ @补充文件下载@
招标人: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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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市九和路516号地铁集团总部T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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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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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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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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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8600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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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地址: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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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市江干区九和路516号铁汇发展中心T4楼204室
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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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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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6477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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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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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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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064770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