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2021年路桥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2021年路桥检测项目已由河北高速集团公路有限公司以《关于批复所属各单位、总部有关部室2021年度预算的通知(冀高财〔2021〕628号)文件批复,招标方案已经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21]E068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石安分公司管辖范围内高速公路道路桥涵检测,包括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调查,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完成高速公路综合养护信息管理系统中与本标段检测相关的数据更新录入,2022年度大件运输车辆过桥安全评估报告。 本公告1.招标条件中“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修改为“对该项目的路桥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3.3款修改为“投标人按类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标1个标段。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所投的1个标段。随机分配投标人所投的标段时按照标段顺序以数量均衡的原则确定。” 3.5款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包括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增加3.6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8年9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见公告附件。
2.2招标范围:1、 检测服务期:所有检测数据在10月31日前完成。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石安分公司管辖范围内高速公路道路桥涵检测,包括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调查,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完成高速公路综合养护信息管理系统中与本标段检测相关的数据更新录入,2022年度大件运输车辆过桥安全评估报告。本项目共分1类2个标段。 类别 标段号 工作范围 Ⅰ类 1标段 石家庄工区: 1.新元高速(S9902)K266.914—K284; 2.黄石高速连接线(G1811)K281.258—K299.393; 石家庄东工区: 1.京港澳高速石安段(G4)K270+212.767—K314; 石家庄南工区: 1.新元高速(S9902)K284—K316.930; 2.京港澳高速石安段(G4)K314—K336; 邢台工区: 1.京港澳高速石安段(G4)K336—K400。 2标段 邯郸工区: 1.京港澳高速石安段(G4)K400—K458; 邯郸南工区: 1.京港澳高速石安段(G4)K458—K480.050; 2.邯郸绕城高速东南环段(S04邯郸市永年县姚寨乡—商城互通)现桩号K42.206—K62.820; 3.青兰高速(G22商城互通—柳儿营村南)现桩号为K599.011—K613.329; 邯长工区: 1.青兰高速涉县段(G22)现桩号为K719.405—K732.496。。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检测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和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3.1.2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8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1项高速公路检测项目业绩(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路面、桥梁检测内容)。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中(2020年9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检测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检测合同被解除。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近3年内(2018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检测项目(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路面、桥梁检测内容)的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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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08 09:00至2021-09-12 17: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2个标段的相应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仅支付1次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9-28 13: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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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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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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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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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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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冶河镇程上村北(新元高速栾城收费站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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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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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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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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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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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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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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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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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园、王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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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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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贺、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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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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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66629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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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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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8606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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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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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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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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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zj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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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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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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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发布单位: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贺、杨健
电话:13805516383 / 0311-8606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