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平安路美丽街道改造工程(景观、装饰、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川区平安路美丽街道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崇川区美丽街道建设-平安路(人民路至濠南路段)提档升级项目的批复(崇行审批【2021】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南通市崇川区城东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南通市崇川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崇川区平安路美丽街道改造工程(景观、装饰、建筑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平安路(北起人民路南至濠南路);
2.1.2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42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921万元 ;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10月 ,竣工日期: 2021年12月。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平安路(北起人民路南至濠南路)建筑、装饰、景观等工程施工 ,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景观构筑物(钢结构)、店牌店招、城市家具、小区围墙等,项目种类繁多,对构件连接、防锈工艺要求很高,施工作业面小,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商户经营,安全防护措施要求很高!请投标人详细翻阅本项目施工图并仔细踏勘现场,慎重考虑投标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如下:
3.2.1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 2019年 8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年 8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年 4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16年 8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企业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布的《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9 月 8 日至 2021年 9 月 18 日 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 9 月 18 日 9 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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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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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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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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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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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新市街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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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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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B座9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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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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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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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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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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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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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2927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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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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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3759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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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8日
发布单位: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丽
电话:137737597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