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里人家三号地块安置房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里人家三号地块安置房工程设计已由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以吴行审审发[202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汾湖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汾湖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黎里人家三号地块安置房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吴江区黎里镇鸿寿堂路北侧
2.2建设规模:新增建筑面积约217500平方米,建筑限高40米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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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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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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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费
指导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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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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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584032700
139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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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里人家三号地块安置房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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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与工程相关子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配合评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指导与配合及后期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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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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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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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3.4财务要求: 良好 。
3.5信誉要求: 良好 。
3.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9月1日11时00分至2021年9月7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使用企业CA锁登陆“吴江区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报名。(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2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9月27日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是指使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5.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吴江区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8086/wjqfzx/035006/wjCity_jyxx.html)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汾湖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汾湖高新区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501号凯悦大厦5楼
邮编:215200 邮编:215200
联系人:张志玲 联系人:沈清、屠欢欢
电话:0512-63135571 电话:0512-6340556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1年9月1日
发布单位: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清、屠欢欢
电话:13689340625 / 0512-63405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