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钱山乡芝桥村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安福县钱山乡芝桥村整治工程已经核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安福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吉安市锦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工程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钱山乡芝桥村泸水支流南边山水下游左、右两岸。
1.2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1个标段,工程总造价约400.1万元。
1.3计划工期:约120天,自2021年09月20日至2022年1月17日。
1.4招标范围及内容:对钱山乡芝桥村境内河道坡进行整治,对崩岸、塌岸、迎流顶冲、淘刷严重的岸坡进行护岸工程、水陂加固、施工临时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等级。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省施工企业,如省厅已经颁发有关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的文件,此次投标单位需提供经年检合格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需附上盖有省厅公章的关于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的厅发文件或官网截图,并且要提供详细查询截图及网址);以上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未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司法人代表签名),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后至2021年8月18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上午9:00分,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福分中心(安福县会展中心二楼);
5.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有关说明
6.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安福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6.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6.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6.4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6.5招标(补充)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要求上传的资格审查所需的资料必须为扫描仪扫描清晰的彩色图片,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难以清晰辨认等情况导致的不良后果(包括废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保证金
7.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请各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提交到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入系统后由下列帐户生成的虚拟子帐户中(必须到帐,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必须到帐,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
②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8.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8.2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8.3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安福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福县水利局
地 址:安福县泸水河大道水利大厦
联系人:欧阳先生 电 话:13970611180
招标代理机构:吉安市锦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平都镇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15879679020
招标监督单位:安福县水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6-7624291
2021年8月18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福县城西支行
2、户名: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福支行
3、户名: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福县支行
4、户名: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福支行
5、户名: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安福支行
6、户名: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福支行
7、户名: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安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单位:吉安市锦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15879679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