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3线沙湖过境段改线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03线沙湖过境段改线工程已由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石审管批字【2021】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沙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争取中央、自治区资金及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正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S303线沙湖过境段改线工程施工及监理
2.2项目位置:路线起点位于中国石化石嘴山前进加油站,与S303线顺接,向西北方向延伸,与亲水大道交叉,避绕基本农田,沿沙棘产业基地边缘布线,终点位于省道303线与省道101线交叉处。
2.3工程概况:项目路线总长6.507Km,其中主线5.46Km,支线一0.439Km,支线二0.608Km,均为新建,路基宽12m,路面宽10.5m。全线设置涵洞32道。
2.4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具体以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等所含内容为准;监理:项目全部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
一标段:K0+000~K2+100及支线一。
二标段:K2+100~K3+900。
三标段:K3+900~K5+460.2及支线二。
四标段:监理。
2.7评标办法:一至三标段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四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至三标段: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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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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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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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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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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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表;
2.投标人近3年年平均施工营业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货币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上一年度流动比率大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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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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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至2020年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成功完成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的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实力。企业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供网查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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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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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未受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中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宁夏”网站(http://www.nx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未在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或企业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或查询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但已由处罚机关出具了已不再拖欠农民工资证明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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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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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项目总工: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工程的项目总工,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以交工日期为准)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供网查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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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段: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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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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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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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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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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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时间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下同)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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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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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5年以上现场监理经验,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或至少担任过2个二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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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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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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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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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宁夏”网站(http://credit.nx.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中心试验室主任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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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至三标段投标人最多可对 3 (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3 (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宁夏”网站(http://www.nx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 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 CA 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400860027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 B 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 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23日(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如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7日9:00分,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及电子标书备份文(nNXTF)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送达,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送达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网页版公告时间为准)
4.5开标解密:现场解密,投标人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用于现场 投标文件的现场解密。现场未携带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开标退回全部投标文件。
4.6 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 填写清楚,如隐藏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投标资格。
4.7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费用自理,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7日9: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投标人应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标的投标文件上传,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四楼或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完成签到。
5.4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媒介
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沙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姜宇鑫
电 话:19995221119
地 址:石嘴山市平罗县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强
电 话:17695108597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宝湖海悦9号楼17层
宁夏正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6日
发布单位:宁夏正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强
电话:13689340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