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远路(北京南路-西安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远路(北京南路-西安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清江浦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明远路(北京南路-西安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清审批复【2021】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清浦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明远路(北京南路-西安路)工程(重新招标第1次)(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南片区,东起于北京南路,西止于西安路。
2.1.2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53694平方米。道路全长1073.88m,设计速度采用7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50m。同步实施雨污管道、桥梁、电力、通讯、消防、给水管道等管线工程和交通标志标线、路灯等配套工程。(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1.3 合同估算价:约6937万元
2.1.4 工期要求:2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09-15,竣工日期:2022-06-02
2.1.5 其他:质量合格。
2.2 招标范围:明远路(北京南路-西安路)工程施工,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即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19-08-06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0-08-06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1-05-06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7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2020年12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8 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评标时由评委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 情况。)。
3.9投标人必须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gov.cn/)失信被执行人。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第三十二条,南通城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太原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得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08-09 09:00:00至2021-08-31 17:30: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09-01 09:30:0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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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浦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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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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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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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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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浦区联盛国际广场3B3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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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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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7楼)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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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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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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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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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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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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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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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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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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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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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8351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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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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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1740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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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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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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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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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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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18376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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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春梅
电话:151617404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