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芜湖古城三处重点建筑工程(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二、招标人: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芜湖古城三处重点建筑工程位于芜湖市镜湖区古城内,主要工程内容为衙署工程、城隍庙工程、文庙工程及配套室外景观工程等,建筑面积约5969�O。(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项目工程总投资:149308635.39元(招标控制价)。
3.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①②③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①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信用等级要求: 无
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承担过不少于1个5000万元及以上古建筑工程施工并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从事过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业绩。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其中须明确体现为古建筑项目、古建筑修缮项目),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4.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6.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要求: 无
7.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公管【2021】7号)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8.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9.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08月05日9:00至2021年08月11日17:00。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 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1年08月25日 9:15 。
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七、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1.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
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4.投标保证金不得从其他账户汇出,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现提供以下账户供投标人选择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 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47707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市分行 账号:187248551495
八、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晨
地址:安徽省无为市 联系电话:18305530407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 裴剑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B区 联系电话: 0553-3833567
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53-5932710,400-998-0000(技术咨询)
十一、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
电话:0553-3121659
十二、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十三、注册事项。
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1.发布单位: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