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竞争性谈判项目开封新区农业发展中心农药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开封新区农业发展中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2.1工程名称:开封新区农业发展中心农药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XRZB-2015-51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项目投资:约12万元
2.5质量标准:合格;
2.6谈判范围:3%高氯·甲维盐180ml/瓶、3%高氯·甲维盐300ml/瓶、20%异稻三环唑50g/袋、27.8%噻呋·苯醚甲12.5ml/袋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相关内容的供应商)、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合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农药登记证三证复印件,经销商须取得合格的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3.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自出具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止两个月内有效)。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到场,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4、投标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8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 30时,到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服务大厅8号(5013)窗口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2竞争性谈判文件另售。
4.3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项目预算价的2%,资信保证金金额为项目预算价的10%。
4.4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
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
备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报价将被拒绝。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 月 18 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
5.3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新区农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夏先生
电 话:13837818748
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女士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