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青山乡旺四滩村高效节水首部水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池县青山乡旺四滩村高效节水首部水源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批准《盐池县青山乡旺四滩村高效节水首部水源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盐审服管发[2026]15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池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概算投资1285.23万元,建设资金来自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池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盐池县青山乡旺四滩村高效节水首部水源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盐池县青山乡旺四滩村。
2.3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工程和首部工程。新建容积9.9万立方米蓄水池1座;新建面积281.2平方米泵站1座。
2.4 建设内容:
1、水源工程
(1)沉沙池工程。改造沉沙池1座,池深3米,内边坡比1:1.5。护坡采用0.08米厚混凝土板结构,其下依次铺设0.03米厚水泥砂浆垫层和复合土工膜(规格为250克/0.5毫米/250克);池底防护从上至下依次为0.18米厚现浇混凝土和复合土工膜(规格为250克/0.5毫米/250克)。安装闸门2套。
(2)引水工程。新铺设引水管长1.96公里,采用混凝土管和钢管。新建放空检修井4座。
(3)蓄水池工程。新建蓄水池1座,池深5米,设计水深4米。内边坡比1:3,外坡坡比1:2。护坡采用0.3米厚混凝土框格内填卵石结构,其下依次为复合土工膜(规格250克/0.5毫米/250克)和0.1米厚细土垫层;坡脚采用现浇混凝土结构,宽0.8米,深0.6米;池底从上到下依次为0.6米厚细土、复合土工膜(规格250克/0.5毫米/250克)。池顶四周设碎石路面和围栏、警示牌等。
2、首部工程
新建泵站1座,建筑面积为281.2平方米;储肥间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溶肥池1座。新建电磁流量计井3座、闸阀井3座,安装离心泵及电机3台(套),砂石介质和叠片组合式过滤器3套,施肥设备3套。安装变压器1台,架设10千伏供电线路0.2公里。配套其他机电及金属结构。铺设PVC管4.95公里,管径315~250毫米。新建各类阀井17座。
2.5 计划工期:435日历天(2026年5月22日至2027年7月30日);监理服务期限:435日历天,与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施工标段和监理标段,
施工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工程和首部工程。新建容积9.9万立方米蓄水池1座;新建面积281.2平方米泵站1座,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监理标段:对本项目施工内容进行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投入的安全员须具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原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在有效期内的予以认可);拟派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按水利部规定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于开标日当天在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9日23时59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4007188588。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1875711,0951-6891120。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施工标段:中标金额的2%;监理标段:不收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不见面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盐池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3-6012228。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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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盐池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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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弘钰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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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盐池县文化西街169号
(华盐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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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
金榜铭园2号商务楼21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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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7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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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7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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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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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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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53-6019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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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519588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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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宁夏弘钰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莉
电话:158726970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