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京哈高速公路沈山段附属设施(沈阳管段)维修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京哈高速公路沈山段;
2.2计划工期:2021年8月11日-2021年11月20日,共102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沈阳管段(北京方向K608+515~K644+315、K655+500~K661+600;沈阳方向K608+515~K661+600)
中央分隔带边缘土壤再生沥青混合料预制防护盖板改造、中央分隔带侧路缘石更换再生沥青混合料预制路缘石及硬路肩侧花岗岩路缘石调直、中间带及硬路肩两侧路缘带(护轮带)路面改造。(预算投资:1225万元)。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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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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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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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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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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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在2020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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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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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8年7月9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标段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的一级公路及以上等级公路路面维修(不含超薄罩面、微表处等预防性养护工程,不含就地热再生维修工程)”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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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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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应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的截止日不得早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8)投标人未在近三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18年7月13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或其下属分、子公司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注: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定义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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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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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理(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3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8年7月9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下同)内担任过1个“标段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含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1名):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3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8年7月9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下同)内担任过1个“标段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含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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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须使用“地铁咨询招标”小程序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操作过程为:点击微信“发现”,选择“小程序”,搜索“地铁咨询招标”,登陆后分别编辑个人信息和企业信息并进行保存,以上操作完成后请拨打电话024-83385911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无法进行后续付款的操作。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ydtzx@126.com,邮件标题为:XX公司报名资料,邮件正文中写明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为2021年8月3日10时30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红色楼5楼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lnsggzy.com/)。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康高速零公里处
联 系 人:梁晓亮
电 话:024-87306300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康孟
传 真:024-83733409
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