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包河区S1903地块(琥珀晴川里)项目高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合肥城建包河S1903地块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包河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表,2019-340111-70-03-020234
1.4招标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城建包河区S1903地块(琥珀晴川里)项目高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2.2招标项目编号:2021DFWGZ01444/JG2021-04-1132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DFWGZ01444-1
2.5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2.6建设规模:包河区S1903地块(琥珀晴川里)项目,项目占地约93.91亩,总建筑面积约17.3万平方米,本项目为琥珀晴川里高层装饰装修工程。
2.7合同估算价:6000万
2.8计划工期:26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合肥城建包河区S1903地块(琥珀晴川里)项目,其中高层有7栋楼,分别为6#、17#、18#、20#、21#、27#、28#(5栋18层,1栋16层,1栋11层),本项目主要包括上述7栋高层公共部位及户内装饰装修工程。
户内装饰装修工程主要部品部件包括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已完工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居住建筑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注: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证明材料中须体现评审要素(如项目经理姓名、居住建筑内装饰金额等),如未体现,则另行提供证明材料。
3.5投标人财务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8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30日。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在线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400-0099-555。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1年8月5日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号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城
邮编:230051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0551-62661970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邮编:230051
联系人:周兵、赵梦琪
电话:0551-62220243、0242(15055152511)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8110066
8.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66223533
9.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9.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9.4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
9.5鉴于当前处于疫情期间,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现场无法接收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建议投标人优先采用电汇(转账)、电子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确需采用银行保函等纸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请在投标文件相应处上传清晰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将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人处,逾期递交或递交保函等纸质原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9.6鉴于当前处于疫情期间,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本项目不接受非加密投标文件现场递交,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补齐纸质投标文件。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33058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或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425370519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北城支行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