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办公楼改造项目已由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石审管批字【2021】74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主体办公楼建筑面积2055.64平方米,地上4层,局部2层, 框架结构,建筑高度20.2米;室外地上消防水池建筑面积121.6平方米,地上1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4.65米;柴油发电机房及油库建筑面积121.6平方米,地上1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4.65 米。
2.2招标范围:(一)主体办公楼改造。一楼改建为全市交管业务综合服务 大厅;二楼改建为交通秩序管理中队办公室及小型会议室;三楼 改建为民辅警值班备勤宿舍及休息区域;四楼改建为全市交通管 理指挥中心及大型会议室;同时对楼体外立面拆除新建,外墙保温改造、门窗更换等。(二)室外配套改造。原车管所门房改建为24小时交管业 务自助服务厅(无人警局);外围墙改建并加固、院内管网改造、 院内路面硬化、院内部分区域绿化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施工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一。
2.4建设地点: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香港北路东侧,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大院北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建造师须同时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网上打印的注册 证)、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信息。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 7 月 7 日至 2021 年 7 月 14 日 18:00 时之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报名(http://www.nxggzyjy.org),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并获取保证金账户。因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平台管理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获得投标人信息,故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主动关注变更公告及补充内容的发布,如因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招标公告、变更公告及任何澄清补疑文件,后果自负。报名时间结束后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
4.2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投标人手中原有的 CA 数字证书(有效期内) 可在新平台免费注册使用。未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请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4 楼大厅办理, 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号键咨询,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9980000,0951-6891120。
4.3本项目施工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解密:投标单位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网址:http://main.nxggzyjy.org/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
4.4施工投标人应学习《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手册》,掌握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的操作方法,投
标人在系统使用时如有问题应及时向代理公司反映,由代理公司集中与新点公司联系沟通解决。投标人使用手册下载地址:http://zwfw.shizuishan.gov.cn/zxdt/zhxw/202002/t20200228_1973042.html。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2日上午10:30;
5.2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汽车大世界对面)。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根据宁公资发【2020】7 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请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登录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宁夏远程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进行远程解密。
注: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main.nxggzyjy.org/BidOpening/ bidopeninghallaction/hall/index)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栏。所有“澄清/变更”信息内容只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且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联系人:季勇
联系电话:0952-2686810、18909520817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
邮编:750001
联系人:刘东洋、贺本玉
电话:0951-6717776
发布单位: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东洋、贺本玉
电话:18909520817 / 0951-6717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