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华州区城南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BOT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渭南市华州区城南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渭南市华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渭华行审发【2021】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渭南市华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渭南市华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鸿民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渭南市华州区310国道与石堤河交汇处;
2.2工程规模:该项目原设计规模2万平方米/日,设4组氧化沟模块,采用原一组模块,提标改造工程污水处理规模3000立方米/日。主要建设内容为调节池中增设潜水搅拌机及更换潜污泵等相关设备;建设多模式A2/O生化池(利用原有氧化沟改造),建设平流式二沉池(利用原有氧化沟改造),新建反硝化深床滤池一座,其余辅助设施及公用设施利用原有;
2.3项目投资总额:约1934.12万元;
2.4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渭南市华州区城南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BOT项目;标段编号:E6105008549g5fgzkjev001;标段类型:其他;
2.5招标范围:采用“BOT”的运作方式,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投资、融资、建造、运营、维护、移交职责,在运营期内政府方根据本项目合同的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付费和绩效付费。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益等移交给政府,本项目的合作期为30年(包括1年建设期和29年运营期);
2.6项目公司组建要求:注册所在地(华州区)、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资、融资、设计、建设(主体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并负责提供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
2.7投资回报机制:可用性服务费(水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简称“独立投标人”),或由不同法人实体或合伙企业组成的联合体(简称“联合体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资质要求:
①本项目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的成员必须具有项目主体工程的施工能力,包括:
a.承担施工的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承担施工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承担施工的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基本信息要求:投标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之一)类似投融资业绩:近5年内(自2016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承担过1项总投资≧1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投融资(BOT或PPP或ROT等模式,但不包括BT方式)项目。
3.4财务状况要求:
①2020年年末的净资产在6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
②近三年(2018~2020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③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满足上述①、②条要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①、②条要求。
④上述要求的所有数据均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5投融资能力要求: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之一)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入项目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6商业信誉要求:
①承揽施工的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3年无骗取中标或出现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②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查询的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查询结果为准);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均须满足上述①、②、③、④条要求。
3.7联合体投标的约定:
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企业,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注明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来进行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作为单一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单一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1年06月24日15时00分至2021年06月29日17时00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24日15时00分至2021年06月29日17时00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xggzyjy.cn)进行投标确认。
6.2确认成功后,请于2021年06月25日至2021年06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持投标确认单、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叁份(含投标人资格要求3.2中的②、3.6中的②③④项规定的网页截图)到鸿民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渭南市临渭区西四路林业大厦四层)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5日14时30分前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15日14时30分,地点为渭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形市场(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西配楼一楼北)。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渭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须在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www.sxggzyjy.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9.2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负责人;
9.3投标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应与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9.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投标。
9.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渭南市华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渭南市华州区子仪路东段
联 系 人:梁璠
电 话:0913-4711722
电子邮件:38693108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鸿民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渭南市临渭区西四路林业大厦四层
联 系 人:王媛
电 话:18992361925
电子邮件:hmzxgs@163.com
11.监督机构:渭南市华州区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发展中心
发布单位:鸿民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媛
电话:18992361925 / 0913-471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