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信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配套工程已由崇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崇住建项目发〔2021〕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崇信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丰泽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崇信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配套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崇信县公安局院内,项目场地北接南滨河路,南邻崇信县法院,西临发展路,东临崇信县集中供热站,总用地面积14280.07m2,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新建业务技术用房周边场地铺仿石材成品广场砖,共计4518.00m2;安装成品水泥道牙1056.00m;完成场地土方回13246.00m3。
新修综合管沟385.00m(其中业务技术用房周边综合管沟长度365.00m);敷设DN150消防镀锌管315.00m,敷设DN150PE给水管97.00m,DN400HD-PE雨水管360.00m,DN200HD-PE雨水管140.00m,敷设DN200HD-PE污水管290.00m,敷设DN150采暖管450.00m;室外修建砖砌消火栓井3座,室外地下式消火栓3组,圆形砖砌阀门井2座,砖砌水表井1座,室外φ1000圆形砖砌排水检井17座,雨水ロ17座,φ1000圆形砖砌污水检查井14座,φ1000砖砌供暖检査井3座,φ1000砖砌热量表井1座。
3.工程概算总投资:420.7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63.16万元。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安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目施工图内全部工程内容。
6.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选一家中标单位。
8.计划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1年8月5日,竣工日期:2021年12月2日。
三、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类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土建类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生生产考核 C 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机械员岗位证书;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名称相一致。
3.所有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成功后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上报拟投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 量员、机械员、安全员等人员信息,未上报人员信息、未通过系统锁定的企业和未取得《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不具有资格审查资格。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借用和挂靠资格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6月21日23时59分59秒,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申请人,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户注册”进行注册,并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认共享平台”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成功后点击项目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或直接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系统登录”进行投标。如有疑问,可咨询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0931-4267890。)
2.凡决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申请人须于2021年6月23日18时00分前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原件(2份)、《平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规范投标承诺书》(2份)、《投标人资质证件、投标保证金真实有效投标承诺书》(2份),交至甘肃丰泽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平凉市崆峒区绿地广场(仁爱路43号)恒和大厦15层1506室),不按规定时间和格式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预审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预审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网上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15时00分。
2.该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请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 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3.各投标申请人可通过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单击通知公告栏中“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告(http://www.plsggzyjy.cn/f/news/5716/info)查阅网上开评标工作指南,并按操作指南要求做好开标准备工作。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为:0931-4267890;17797661558;17797661556。
4.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资格预审公示时间:2021年6月30日至7月2日。
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信县分中心
账号:以投标单位联系人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行:甘肃银行崇信支行
1.投标人必须按照系统发送的账号信息和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自行承担后。同时,投标人可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我投标的项目” 自行查看参与项目保证金账号信息。缴纳成功后可登录“电子服务系统”,点击“我的投标项目—查看投标保证金”,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自查。
2.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的单位名称相一致,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系统将不予识别,无法出具查验通知单。
3.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CXJYZXJZ2021013
4.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投标时填报清楚所投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及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与之无法正常联系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崇信县公安局
地 址:崇信县西环路二号
联系人:朱五军
电 话:18009331116
监管部门:崇信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址:崇信县新西街2号
联系人:信彦军
联系电话:0933-6128598
代理机构:甘肃丰泽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绿地广场(仁爱路43号)恒和大厦
15层1506室
联系人:杨淑秀
电 话:15120420983/0933-8888318
发布单位:甘肃丰泽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淑秀
电话:15120420983 / 0933-8888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