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与本招标项目在合同金额、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的项目。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R工程造价: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40万元;
R工程类别:教育建筑。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