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鸡西市公安局城市技防工程二期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JC[2015]-XXK061
采购单位:鸡西市公安局
联系 人:张伟
联系电话:18945143111
集中采购单位: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联系 人:王震 \ 刘琦
联系电话:0467-2331225 \ 2366918
邮 编:158100
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或之前发布的答疑纪要有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根据投标企业提出的问题,经采购人研究,现对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如下:
首先感谢各投标单位对本项目的关注与支持,根据各投标单位对“城市技防工程二期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编号:JC[2015]-XXK061)的质疑,我单位将其针对质疑内容的讨论结果在此进行反馈。
针对招标文件中参数和投标人资质等相关质疑,经过采购人讨论结论是“现将技术评分标准中低温型NVR重复的第22项撤除,其余不做修改”。各投标单位请仔细对照招标文件及第一次质疑回复中的相关要求进行投标工作准备。
理由:为提高采购人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机关单位利益,保证采购人通过有限的资金投入得到优质的货物与服务,尽可能保证本次建设后三至五年技术水平不落后,保证项目可以按时保质保量的进行并交付,采购人结合实际使用需求并经过市场调研后确定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属于采购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的合理采购需求,未对任何品牌、厂商、投标人有所倾向,未损害任何投标人利益。
附件看到的质疑主要针对“不允许出现两个平台对接调用并行运行”提出了质疑,认为有指定原厂商品牌的的嫌疑是不成立的。
招标方要求不允许两个平台独立运行对接调用,并不是不允许两个品牌的平台产品出现,而要求新建平台必须深入分析原有平台架构和管理控制协议,能够做到与原有平台融合一体,实现统一管理调度的机制,而不是再额外建设一套管理系统,再由两个系统对接调用,这样两个系统并行必然对用户使用带来一定不便和设备资源的浪费。希望投标单位对我局项目需求深入了解后制定可行性投标方案,为保障招投标工作的如期进行我局不再回复重复质疑的内容。
致函!感谢各投标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鸡西市公安局
2015年8月3日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