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伊XJCG1508050237
1. 采购条件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伊春市农业委员会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采购人:伊春市农业委员会。项目名称:伊春市农业委员会采购皮卡田间运输车项目。采购内容:见下表。质量要求:按行业标准合格。计划交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计划金额:163,800.00元。 交车地点:伊春市桃山林业局上呼兰林场。
项目参数和功能需求说明: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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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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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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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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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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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及质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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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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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卡田间运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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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2.4T 122马力 L4,变速箱5档手动,轴距≥3085、驱动方式:前置四驱,功率≥90kw,燃料形式:柴油,车体结构4门5座,标准配置:ABS+EBD、主副驾驶安全气囊、倒车雷达、单碟CD、行车自动落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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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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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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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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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企业必须具有汽车销售资格的合格供应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5年 8 月 6 日至2015年 8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11:00 时,下午14:3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询价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复印件壹份(须加盖公章)到本中心信息部办理入网USB Key,即可参与报价。(联系人:闫雪松、联系电话:0458-3870307)。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 8 月 12 日下午 14时 30分,递交地点为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 2015年 8 月 12 日下午14时 30分。
询价地点: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伊春市政府门户网站、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此项目公告附件请到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查询、下载,由于公告转载造成的信息丢失或错误,以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的内容为准。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伊春市农业委员会
联 系 人:刘德誉
联系电话:0458-2228864
代理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黄 圣
电话及传真:0458-3870309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