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公司受灞桥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灞桥区环境卫生管理站道路清洁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IT-ZG-SX20150713
二、招标项目:灞桥区环境卫生管理站道路清洁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简介:
1.本项目共3个包 ,分别采购特殊车辆和果皮箱等设备一批。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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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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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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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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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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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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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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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栏清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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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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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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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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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喷药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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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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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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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清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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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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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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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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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冲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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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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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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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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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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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皮箱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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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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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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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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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皮箱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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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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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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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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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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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用途:自用。 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产品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第五章。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01包、02包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供应商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所投产品须为国家主管部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3包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供应商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 供应商应出具投标产品经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2015年 08月 06 日至2015年 08月 14日上午9:00- 12:0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在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公司(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G座2301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请自带U盘拷取电子文档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 8 月 27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开标地点:西安市朱雀门内南广济街38号建苑大厦1002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灞桥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联系电话:029-8354784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G座2301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 马先生
联系方式:029-8854273转800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
帐 号:600582071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