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渝中区护坡保洁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YZHJ-20001
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渝中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对“2020年渝中区护坡保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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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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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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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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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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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数量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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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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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渝中区护坡保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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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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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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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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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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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3 月10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邮寄)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信息发布网》(http://www.cnzhaobiao.cn/)上发布。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2020年 3 月10日-2020年 3 月17日17:00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2.1磋商文件购买方式(疫情期间仅限网上汇款购买)
2.1.1汇款购买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的,将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YZHJ-20001、项目名称(简写))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465863658@qq.com(邮箱),代理机构收到以上资料后按供应商邮箱原路地址发送磋商文件,报名成功时间以邮箱收到以上资料显示时间为准。
户 名: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观音桥支行
账 号:123911157910105
3. 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并按以上要求提交了相应资料的供应商,其现场报名才被接收,否则当场退还响应文件。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及《投标(竞买)人承诺书》;
2.按时报名签到。
(六)磋商采购地点:重庆市渝中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重庆市渝中区渝州路190号附2号)。
(七)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 3月20日 北京时间 14时00分。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3月20日 北京时间 14时30分。
(九)磋商采购开始时间:2020年 3月20日 北京时间 14时30分
五、磋商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采购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观音桥支行
账 号:123911157910105
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注:各供应商在通过银行转账(电汇)递交保证金时,须在包含但不限于“汇款备注、用途、摘要”栏说明该款项为“投标保证金”,若供应商未按以上要求说明款项用途的,在保证金退还时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提供1份合同原件给代理机构备案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中国招标信息发布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现场踏勘
供应商可自行前往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对因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等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如因供应商踏勘量与实际发生量不符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放弃踏勘的,事后不得提出异议。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渝中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老师 岳老师
电 话:(023)63266003 18623455223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渝州路190号附2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灿
电 话:023-67865997 13399852883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建新南路11号(浩博天庭)12-17
十、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工作严格执行党中央、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标供应商应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参加现场投标活动,并递交符合防疫要求的《投标(竞买)人承诺书》(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投标(竞买)人承诺书》随投标文件单独递交,不需封装,无承诺书或承诺书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二)疫情期间相关防疫检查登记需要一定时间,投标供应商要充分预估、预留好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到达现场办理入场防疫检查登记,若未提前到场办理而无法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三)开标现场全封闭式管理。投标供应商代表从指定通道进入。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各方,在进入交易场所前,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承诺书,并配合做好体温测试及相关检查登记,无异常情况方可进入。
(四)投标供应商代表防护要求:入场前,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医用的合格口罩,主动配合做好实名登记、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未正确佩戴合格口罩、体温超过37.2℃、有疫情接触史且医学观察未满14天者将被劝返,不得入场,必要的应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入场后必须遵守交易场所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对不遵守交易场所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将被驱逐出场,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供应商代表人数要求:投标供应商限派1名代表参加投标和开标会。但应做好投标代表人员储备,避免因既定人员现场不符合防控要求无法进场影响正常投标,因投标供应商代表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无法进场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保持安全距离。交易当天,各投标供应商在场内等候或工作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尽可能独立乘坐电梯,自觉保持1.5米以上间隔距离,座位隔空就座,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
(七)控制活动时间。投标供应商办理业务时应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一次办结,即办即走不逗留;交易活动结束后应立即离开现场,不得滞留。
附:《投标(竞买)人承诺书》
2020年3月10日
投标(竞买)人承诺书
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重庆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主城九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相关要求。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的开标(拍卖)活动。本单位承诺在开标(拍卖)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投标(竞买)人员积极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进入开标(拍卖)场所。
2.参加投标(竞买)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听从交易场所工作人员的引导。
3.本单位所派投标(竞买)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在 (省、市)居住,非武汉市返渝人员,非湖北省除武汉市外其他地区返渝人员,非除湖北省其他返渝人员,非与武汉市、湖北省人员有密切接触人员,非与疾控中心确诊者有密切接触人员,非重庆本地居民有可疑症状人员,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4.本单位保证做好投标(竞买)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到达开标(竞买)区域,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时间拖延,造成人员聚集。
5.开标(竞买)活动结束后,本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6. 如果所派人员出现疫情防控要求需留观、隔离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视为放弃派员参加。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发布单位: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399852883 / 023-67865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