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公路管理中心2020年养护工程项目(银川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路面工程项目)施工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公路管理局2019-2020年养护工程项目(第三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19】190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公路管理局2019-2020年养护工程项目(第二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19】110号)、《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关于下达银川分中心2020年养护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通知》(宁公管发【2019】61号)、《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关于下达石嘴山分中心2020年养护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通知》(宁公管发【2019】60号)、《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关于下达石嘴山分中心G109线沥青混凝土路面厂拌热再生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资金的通知》(宁公管发【2019】8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联合单位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2020年养护工程项目(银川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路面工程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宁夏银川市境内、石嘴山市境内。
2.3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根据工程特点划分一个组别(A组),按组别进行招标。具体标段划分和主要工程内容如下表:
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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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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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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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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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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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A(002)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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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09线K1202+000-K1212+000段4cmSBS改性沥青混凝土罩面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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铣刨1cm沥青微表处115001㎡,铣刨3cm沥青砼桥面352㎡,部分病害路段铣刨铺筑8cm沥青砼路面20085.6㎡,铣刨1.5cm沥青砼路面边缘及过度
段20628㎡,挖除铺筑17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6809.4㎡,4cmSBS改性沥青砼罩面115001㎡,透层油20421.6㎡,稀浆封层20421.6㎡,玻纤格栅1270.8㎡,处治裂缝43996m,热熔标线37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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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B(003)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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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09线K1173+000-K1202+000段冷刨热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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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cmSMC改性沥青砼122328㎡,4cm细粒式沥青砼冷刨热铺72880㎡,粘层油72880㎡,铣刨路面122328㎡,处治裂缝50190m,铣刨铺筑平交道
口顺坡8cm沥青稳定碎石2420㎡,热熔标线156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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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B(004)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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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09线K1146+000-K1162+700段沥青砼路面厂拌热再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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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mSMC复合改性沥青厂拌热再生17600㎡,6cmSMC复合改性沥青砼厂拌热再生112646㎡,粘层油326965㎡,处治裂缝27023m,开挖铺筑15cmC15水泥砼3587㎡,开挖铺筑5cmSMC复合改性沥青厂拌热再生7160㎡,透层油9269㎡,稀桨封层9269㎡,1.5cmSMC改性沥青砼薄层罩面25300㎡,2cmSMC改性沥青砼薄层罩面162150㎡,热熔标线850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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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工程量为预计数量,仅供招标使用,确切数量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
2.6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双信封)
2.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养护工程资质,近3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交工日期为准)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沥青混凝土路面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在“信用中国”和“信用宁夏”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3.6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只能按组进行投标报名,报名阶段不确定投标人具体标段,且最终只能允许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若投标人不按此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3.7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参加同一个组别的投标,且分配至组别内不同的标段。但其中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组别内的标段数量。若组别内具有上述关联关系且满足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要求的投标人数量大于组别内的标段数量,则按其符合评审要求的业绩累计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业绩累计数量相等时以累计合同额较大单位排序在前。在该组别中根据排序,选择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最终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3.8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如隐藏被查出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
3.9由于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主管部门将同期实施多个公路工程的维修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否则,只能获得1个项目的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月16日至2020年1月23日下午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只能按组进行报名,在报名阶段不确定投标人具体标段。招标人将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通过现场摸号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在组内所投标段,且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只能随机分配到1个标段,招标人仅对其分配到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4.3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391575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
4.4投标人成功报名后,请于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1月23日下午18时00分前,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5凡参加组别投标的投标人须按组别递交投标文件。即参加组别投标的投标人须按组递交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同时递交组别内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2月 6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五楼(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汽车大世界对面,邮编750002)。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人按组别递交投标文件并按先后顺序进行登记后,招标人向投标人发放与其唯一对应的递交顺序编号,并在投标外包封注明其编号。投标人应当同时递交所投组别内的第一个信封(商务与技术文件)和所投组别内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并妥善保管顺序编号,在开标时进行核对。投标人不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nx.gov.cn/)上发布。
注: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银古公路银川东收费站北侧大楼
联系人:何女士、杜先生
电 话:0951-6153390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铜峡市利民西街136号
联系人:尚海娜
电 话:0953-3728765 /15909536110/15009639383
发布单位: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尚海娜
电话:15909536110 / 0953-3728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