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胸科医院呼吸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政府采购处以冀发改投资【2019】1307号】、J361152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胸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省预算内基建资金配套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胸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机器人手术间改造;放射科CT机房及操作间改造;术后ICU改造;睡眠监控、热疗机房、彩超室、肺功能室改造;呼吸内镜室改造;二次设计;监理。(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01包:机器人手术间改造;02包:放射科CT机房及操作间改造;03包:术后ICU室改造;06包:二次设计;07包:监理。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01包、03包: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3.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3.4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5所投相关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用中心吸引系统)须在有效期内。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2包: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工程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06包:3.1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3.2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3.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7包: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凡具备以上规定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5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1-13 09:00至2020-01-17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2-04 09:00,地点为 河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2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河北省胸科医院
050000
李忠亮
0311-8691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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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