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和办公用房办公家具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通海县公安局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海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和办公用房办公家具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YXDD2015-ZB0708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3招标内容:采购通海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和办公用房的办公家具,负责采购、安装及其售后服务等内容,采购的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4交货及安装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2.5交货地点:通海县公安局指定地点(通海新城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本项目的招标内容及其服务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 经销商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投标单位投标;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作出声明或提供由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有效期内));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8月6日-2015年8月21日(工作日期间),每日上午8:00 时至12:00时,下午2:00
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800.00元,售后不退。需要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
4.3投标单位应于2015年8月24日17:00前(必须到账)交纳投标保证金¥9000.00元(大写:玖仟元整),按以下账户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并向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出示进账单或电汇单,领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名 称: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玉溪支行
账
号:2209014210000103
联系方式:何师
0877-2026817
4.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2)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或由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的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1)、(2)项中复印件及(3)中的资料有招标代理公司留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8月26日14:00~14:30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时间:2015年8月26日14:30时。
5.3地点:通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厅(秀山西路2号县政务中心)。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6.发布媒介
本招标项目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海县公安局
联系人:师先生
联系电话:0877-3805726
招标代理机构: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邮箱地址:yxdadizb@163.com
联系人电话:0877-2026917
传真:0877-2026917、2026817 联
系 人:彭海静、赵丽霞
日 期: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