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嘉鱼长江公路大桥防洪专项工程施工JYFH-1标段(HBZX-201712GL-545004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X-201712GL-5450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嘉鱼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发改基础[2015]62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省嘉鱼长江公路大桥项目核准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湖北省嘉鱼长江公路大桥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5]798号文)批复。建设方案已由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关于咸宁嘉鱼长江公路大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长许可[2012]88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湖北省嘉鱼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25%,国内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湖北省嘉鱼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湖北省洪湖市燕窝镇(左岸)及咸宁市嘉鱼县(右岸)
建设规模:湖北省嘉鱼长江公路大桥起于洪湖市燕窝镇团结村,向北连接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洪湖段,起点里程桩号K195+641,终于嘉鱼县新街镇,向南连接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咸宁西段,终点位于K200+301,桥梁全长4660m,分为北岸引桥、主通航孔桥、南岸滩桥、跨南岸大堤桥四个区段。公路等级为六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行车速度:100km/h。行车道宽,整体式断面桥梁全宽33.5m(与路基同宽),分离式断面单幅桥梁宽16.25m(与路基同宽)。跨江主桥采用主跨920m双塔非对称混合梁斜拉桥方案,跨度组合为(70+85+72+73)m+920m+(330+100)m,全长1650m。
其他:/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项目上下游的堤防护坡(洪湖监利长江干堤、四邑公堤、复兴垸北堤、复兴垸南堤)、护岸(洪湖侧、嘉鱼侧)、桥墩基础防渗及反滤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堤防护坡长度1100m,主要采用植生块、砼六方块防护;左右两岸护岸长度各500m,主要采用雷诺护垫、砌石、抛石防护;桥墩基础防渗及反滤处理16处,主要采用浆砌块石、土工布(膜)防护。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JYFH-1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01-15
合同估算价:1650.00万元
2.3其他: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预计开工日期为2020年 1月(具体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施工所需的施工许可证等证件、批件与开工前需办理的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等开工前所需的相关准备工作,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上级监督部门检查工作,施工完成后所发生的验收、养护接收等工作均由承包人办理,发包人予以协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均含入工程量清单相应细目之中,发包人不单独计量与支付。申请水利、航道、海事等相关部门验收等委托承包人办理,发包人予以协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均含入工程量清单相应细目之中,发包人不单独计量与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01月07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9.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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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嘉鱼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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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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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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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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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新街镇嘉鱼北高速公路收费站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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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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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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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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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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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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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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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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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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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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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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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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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6666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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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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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362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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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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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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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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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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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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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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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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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6日
附录:
附 录:
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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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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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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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16年、2017年、2018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2016年、2017年、2018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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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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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独立完成过1个长度在500延米及以上的护岸工程(或水利防洪补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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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a.合同协议书、b.项目已交工证明文件(若发包人为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若发包人为施工单位承包人的,需提供项目业主给施工单位承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施工单位承包人出具的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上述a、b两项作为业绩的证明材料,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出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相关评审指标。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结构型式和技术指标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则须由项目业主或合同协议书甲方出具包含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的补充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2、业绩的时间认定: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近5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近XX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参照上述确定时间的方式类推。业绩的时间认定以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上的验收通过时间为准。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同一标段防洪工程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防洪工程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担实施的,该防洪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6.施工总承包单位以招标形式将整个防洪工程施工任务分包给投标人一家防洪工程施工单位的,该投标人的防洪工程施工业绩予以认可,投标人应在备注1的基础上提供中标通知书的彩色扫描件。其他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不予认可。
7.BT、BOT、BOOT、BOT+EPC等项目投资人自行承担防洪工程施工任务的,其防洪工程施工业绩予以认可。
8、投标人须知及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存在与附录3要求的证明材料不一致的情况时,以附录3要求的证明材料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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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没有因围标、串标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作出行政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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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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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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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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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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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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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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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工程师,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五年担任过1个长度在500延米及以上的护岸工程(或水利防洪补救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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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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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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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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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五年担任过1个长度在500延米及以上的护岸工程(或水利防洪补救工程)施工的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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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_1、在本表后应附有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提供类似项目任职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并能反应相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3、近五年指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投标人须知及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存在与附录5要求的证明材料不一致的情况时,以附录5要求的证明材料为准。
5.若上表中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的,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所在项目的业主单位出具的人员变更证明材料和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若上表中的主要人员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的,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
备注:
发布单位: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8393648356 / 027-8362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