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昌宁县种子管理站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7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对昌宁县种子管理站实施科技增粮项目
尿素采购涉及到的货物采购、运输、检测验收、交货期限及售后服务等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的招标已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内容及其它:
1、招标编号:THCNCG2015-12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招标项目名称:昌宁县种子管理站实施科技增粮项目尿素采购
4、采购预算:335412.00元(叁拾叁万伍仟肆佰壹拾贰元整)
5、交货(完成)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
6、采购清单如下:
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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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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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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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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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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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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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46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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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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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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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名要求:
(1)谈判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谈判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个体工商户;请提供年检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等原件及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且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招标货物。
(3)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谈判供应商若是生产厂家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化肥),若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或项目授权书、经营许可证明,厂家或总代理的相关证明书,所投产品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生产和销售的产品须满足国家级行业的质量、安全技术标准。
(5)谈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本次采购同一产品制造厂商只能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否则不予接受。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若厂家和代理商同时报名,按报名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报名;若是总代理和片区(区域)代理同时出具授权报名,按报名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报名;若是不同的代理商投同一产品的,按报名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报名。
(7)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请按第二条:“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名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报名资料不接受扫描件、传真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若谈判供应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谈判供应商报名,谈判供应商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谈判供应商报名时间:五个工作日(2015年8月6日上午8时30分至8月12日17时00分),逾期恕不受理。
四、若谈判供应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全者,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谈判供应商报名。
五、谈判供应商开标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伍仟元(5000.00)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商存入指定账户,拒收现金,保证金凭证上需写明“昌宁县种子管理站实施科技增粮项目尿素采购谈判保证金”),指定交款内容、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列表如下:
收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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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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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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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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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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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宁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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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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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7003960120054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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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报名后即可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600.00元/份,售后不退。)
七、谈判文件递交时间:详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本公告同时发布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其它事宜
1、报名地点: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保山市昌宁县兴宁街84号)
2、联系人:张滔 电话:0875-7124567 18725252130
采购单位:昌宁县种子管理站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987502699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十、监督电话
昌宁县财政局 0875-7130708
发布日期: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