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钦州市青年水闸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土建部分)已由钦州市水利局、钦州市财政局联合以钦市水管[2012]53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钦州市财政局以钦市财建[2013] 67号文及钦州市水利局以钦市水利[2013]32号文下达了广西钦州市青年水闸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钦州市青年水闸水利电力管理处,招标人为钦州市青年水闸水利电力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钦州市青年水闸电站
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广西钦州市青年水闸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土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设计说明);计划工期:90日历日。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信誉要求
在最近五年(开标之日前五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
无要求。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其他要求
(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钦州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
(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前3个月内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发售。
发售时间: 2015年8月5日至8月11日,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明秀东路171号明湖大厦D座1001室)。
发售人姓名:以实际发售人为准
发售方法:
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前往,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及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前3个月内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复印件、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区外投标人还须提供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核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现场核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2015年8月10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日
6.其他事项
6.1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6.2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5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及钦州市财政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2015年8月25日上午9:30时在钦州市永福西大街时代名城2018室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钦州市青年水闸水利电力管理处
地址:钦州市泥桥路96号
邮编:535300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0777- 282281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1号明湖大厦D座1001室
邮编:530001
联系人:杨工
电话:0771-3138898
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