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侧规划环路(振亚路南侧—洛杨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西侧规划环路(振亚路南侧—洛杨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西侧规划环路(振亚路南侧—洛杨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惠行审投[2023]9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起于振亚路南侧,终于洛杨路。2.1.2 建设规模:该工程位于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起于振亚路南侧,终于洛杨路。工程全长约2.33千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15米,设计速度为2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本工程涉及拆除1座老桥,新建2座桥梁,桥梁跨度最大20米。排水管管径最大d1200。 2.1.3 合同估算价:5300.0万元2.1.4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4月01日,竣工日期:2025年10月28日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西侧规划环路(振亚路南侧—洛杨路)新建工程,具体包括大型土石方、道路工程、管线工程、桥梁工程、景观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道路照明等,详见招标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注:类似工程合同价金额以合同上所注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非项目章、科室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自2023/01/2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01/2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10/2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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