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竹溪县46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PC+O)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J2024057)
1.招标条件
十堰市竹溪县46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PC+O)已由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竹溪县浙智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志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主要利用竹溪县下属街道及乡镇林地建设光伏电站,本次建设20个地面分布式发电站,项目规划容量为46MWp,以“全额上网”模式建设。项目全部新建400kVA 柱变采取“T”接方式就近接入10kV电网,本期一次建成。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可研报告评估、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场地平整及清表、土建及建筑安装施工、设备材料购置及装卸运输保管二次倒运、检验、安装、调试、试验,完工验收消缺、全容量并网试运行,整套系统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人员培训、技术和售后服务、项目达标投产运营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书所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运维期限25年。
2.5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模式,最高限价为30000万元(其中EPC部分14800万元,运营部分15200万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文件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资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资质要求:①建设行政主管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新能源发电工程)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分工职责分别具备以上资质。
3.3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②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④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自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通过线上报名获取)在十堰市茅箭区邮电街5号舒尚宾馆5楼501室(地址)获取。
4.2获取方式:
(1)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扫描件。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十堰市茅箭区邮电街5号舒尚宾馆5楼501室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质量要求
6.1勘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设计需要。
6.2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6.3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6.4并网发电:满足工程质量验收检测、《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光伏发电站监控系统技术要求》、《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信息发布网(http://www.cnzhaobiao.cn/),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志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邮电街5号舒尚宾馆5楼501室
联系人:何进、段彬彬、孙佳
电 话:0719-8028829/18372688210
招标人:竹溪县浙智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671711429
发布单位:湖北志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佳
电话:18372688210 / 0719-8028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