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2025年雨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肇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源发改发(2024)7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肇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中天世纪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肇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肇源县2025年雨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肇源县;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48个小区及6条道路内进行雨水管网改造建设,包括:新建雨水管网管线规格为DN200一DN1000,总长度37630延长米,其中DN200铸铁管线8350延长米、DN300HDPE波纹管线620延长米、DN400HDPE波纹管线19360延长米、DN600HDPE波纹管线9270延长米、DN1000HDPE波纹管线30延长米;新建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1400座;平篦式单篦雨水口1461座;同时对原有路面破坏进行恢复,涉及道路面积214070平方米,路缘石破坏恢复31210延长米,绿化修复4000平方米。
2.4计划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定后20日内提交成果。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等服务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65万元。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评定分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或者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并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4年09月-2024年11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3.3信誉要求:①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②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被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的“公 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 (查询方式:1.信 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 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3.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1月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 ,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2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肇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459-8223159
招 标 人:肇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肇源县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9-888928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天世纪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创业新街27号B座二层205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664663546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