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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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凤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经由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备案。招标人为凤城市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辽宁凤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工程(EPCO)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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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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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凤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工程规模:扩建现状污水处理站,建设1座凤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为5000m3/d,分三期建设,一期规模为2000m3/d,二期规模为1500m3/d,三期规模为1500m3/d。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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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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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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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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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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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JS20241202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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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凤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工程(EP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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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辽宁凤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工程(EPCO),主要包括一体化提升泵站、进水流量计井、调节池及事故池、智能一体化污水净化设备、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间及出水水质分析间、活性氧离子除臭一体设备、深井泵房、生活及消防给水泵房、生活及消防给水泵房水池、综合楼、电气工程、自控视频监控工程、采暖工程、化验设备、机修设备、工程车辆、厂区土方平衡、厂区管线、厂区道路、厂区围墙、厂区大门等,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运营维护等实行全过程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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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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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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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组成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含3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运维能力的企业,且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资格证书,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即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是投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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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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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7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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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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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取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领取地点:请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61.232.162:8605/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元每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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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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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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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丹东市)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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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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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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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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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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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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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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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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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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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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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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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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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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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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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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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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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8244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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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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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388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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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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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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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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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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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HS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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