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潼规资告字(2022)13号
经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TNC2022-24
宗地面积:
29156.93㎡
宗地坐落:
潼南工业园区南区C-2-02/02号地块
出让年限:
50 年(商业40年、住宅50年)
容积率:
不大于2.0
建筑密度:
不大于35%
绿地率:
不小于30%
建筑限高:
80米
土地用途:
二类居住用地
公告起始价:
6561万元
保证金:
1312.2万元
最高限价:
7545.15万元
备注:
1.停车位数量:按计容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配置1.0个机动车地下停车位。
2.根据《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35号),本项目还应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3.本项目实施时应遵循《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通知》(渝建〔2019〕436号)和《关于印发<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潼建委发〔2020〕32号)的文件要求。
4.由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在受让人缴清土地价款5日内负责向受让人移交土地,并负责补充地票43.74亩。
5.开竣工时间:交地后1年内开工,开工后3年内竣工。
6.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7.当竞买报价达到限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摇号方式决定竞得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10月8日到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10月8日到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12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2年10月8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宗地出让方式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12:00时至2022年10月10日12:00时,挂牌截止时,当有两个及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环节,竞价时当有两个及以上竞买人达到最高限价的,以“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具体方式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公开出让竞买须知》。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商品住宅用地竞买企业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联合申请的,联合各方均须具有)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2、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参与竞买企业要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竞买企业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的购地资金来源审查。竞买企业应提交购地资金来源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结论中应明确上述事项和内容。经审查购地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出让人将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须知》相关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分别采取取消参与竞买资格、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等措施,并结合实际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决定竞买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不予返还。
3、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不含契税及交易服务费、拍卖或挂牌出让佣金,由买受人另行支付 。土地成交后,出让土地的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全额承担,向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4、其他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潼南区春阳街103号国防大厦)
联系人:
王先生 (交易中心) 44590165(办)
彭先生 (规划自然资源局) 44596570(办)
吴女士 (双坝拍卖公司) 13983733647
保证金的开户行,户 名,账 号,详见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的出让公告。
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 9月 8 日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