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S202白东线“畅安舒美”示范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饶市S202白东线“畅安舒美”示范路建设工程,已由江西省公路管理局 以赣综交养字〔2021〕34号下达安排计划;;上饶市公路管理局以饶路养字〔2022〕93号批复施工图。项目业主为上饶市三清山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政府自筹,其中上级补助912.3万元已到位。招标人为上饶市三清山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该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报价承诺法电子化开评标形式确定中标人,就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上饶市S202白东线“畅安舒美”示范路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上饶市三清山风景名胜区S202白东线K0+000-K18+246(K0+000^K7+000共7公里路段在德兴市境内);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起点位于省道白东线S202与G351国道交叉处(S202桩号K0+000),途经昄大乡银岭畈、泸口村、南首、虎形、港首村,终点位于S202桩号K18+246。路线全长18.246公里;
2.4、建设内容: 本招标项目包含的所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实施内容;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于2022年8月15日开工,2022年12月14日完工,工期为120日历天;
2.7、工程投资:招标控制价为9374805.00元,招标要约价为9374805.00元 ;
2.8、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见附表一~附表八,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截至(公告前一天)2022年07月11日12 时 59 分,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工程子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开设交通施工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在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在交易系统完成采集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在交易系统完成采集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等信息在截止时间后发生更改的,评标时以截止时间前采集的数据为准(打印网页截图 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文件密封形式采用单信封。投标人在制作投标 文件时,其所投的1个类别仅需制作 1 份。
3.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信用等级为 B 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具有投标资 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3.4、在 “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v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8月7 日凭其数字证书CA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采用“报价承诺法电子化开评标”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中标后递交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5.2、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该项目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进行调查。
5.3、电子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年 8 月 8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
5.4、开标地点:上饶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
5.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有关本次招标的澄清和修改等补遗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项目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iangxi.gov.cn/web/、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s://www.zhaobiao.cn/进行公告。
7、其它事项
7.1、拟承担投标本工程的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及不得为公务员及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7.2、本工程要约价人民币9374805.00元,各投标人必须响应要约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7.3、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应约谈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中标人的建造师并依法签订承诺书,招标监督部门派人监督。
7.4、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交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诚信招投标承诺书,请各投标企业将诚信招投标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诚信招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一)
7.5、投标人依法投标告知书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 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拒收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③ 禁止围标、串标行为,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
④禁止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 加投标;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 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 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等弄虚作假行为. 一经发现,中 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
⑤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 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更改 投标文件中约定的管理人员和完成中标项目的其他技术标准。
⑥以上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以企业不良记录行为 记入相关信息平台。
7.6、本工程执行饶建发[2018]30号文规定,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并实行施工现场(人像)打卡考勤。
7.7、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项目经理所持注册证的等级应满足招标公告或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其专业类别应与招标公告或资格审查文件的相一致;注册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的数量和规模应符合管理相关规定。
7.8、项目建设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项目业主会同行政监管部门约谈中标人的法定代表或中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并依法签订履约承诺书,招标监督部门派人监督。
8、不见面开评标特别说明:
8.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评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企业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8.2、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
8.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评标,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企业上传到电子投标系统的各类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等扫描件应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投标企业上传的有关项目材料必须确保清晰,若因投标单位上传内容模糊不清导致废标的,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招标单位:上饶市三清山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黄建军 电话:15967341314
代理机构: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童女士 电话: 19525267656
监督单位: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交通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单位: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童女士
电话:15967341314 / 1596734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