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东自然资告字〔2022〕4号
经东方市人民政府批准,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壹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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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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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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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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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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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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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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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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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出让202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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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南九龙路南侧、粤海铁路西线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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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7.538㎡(合7.256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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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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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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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0.8,建筑密度≤25%,绿地率≥40%,建筑高度≤1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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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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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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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宗地开发建设要求
(一)该宗地拟用于建设幼儿园项目,不得转变土地性质,如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将报请市政府无偿收回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项目需严格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海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等要求规划建设幼儿园,合理配备室外活动设施、活动室、寝室及玩教具等设施设备,按标准配足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及后勤人员,且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得超过360人。
(三)项目建设需满足以下条件:生均占地面积≥13㎡,生均建筑面积≥8.8㎡,生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4㎡,生均绿化用地面积≥2㎡。
(四)项目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筹设审批,且投入办学后三年内需达到在校生不少于200人的办学规模。
(五)项目需按国际化办学方向,开设国际化学前教育课程,且根据全校在园人数配置外籍教师,每两个班至少配备一名外籍教师。
(六)该宗地若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按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开发建设要求将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市教育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
三、竞买事项
(一)挂牌竞买人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必须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金存入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以挂牌竞买保证金入账户时间为准)。
(二)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挂牌:
1、在东方市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在东方市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3、在东方市范围有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
(三)申请人可于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4月2日到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二楼权益和开发岗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手册和提交书面申请。
(四)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2年4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挂牌时间:2022年3月23日8时00分至2022年4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六)挂牌现场会时间:2022年4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七)挂牌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
(八)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四、其他事项
(一)挂牌地块以现状土地条件出让,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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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陆先生 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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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东方市二环南路西侧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3日
发布单位: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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