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甲镇北庄村、邢村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M1401010786000218001)已由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高行审字【2025】1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除上级资金外、其余由高平市三甲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招标人为高平市三甲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三甲镇北庄村、邢村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招 标 人:高平市三甲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点:高平市三甲镇北庄村、邢村村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三甲镇北庄村、邢村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北庄村、邢村村村庄环境整治、古建筑及院落修缮、电力工程以及建筑工程建设等。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内容:为本项目所包含的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所有总承包的全部内容。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三甲镇北庄村、邢村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
招标范围:北庄村2号民居、槽坊院、观音庙等17处及零星古建筑修缮工程,北庄村和邢村花灯活动场地、望月活动场地等街角改造及建筑外立面改造等。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002标段:三甲镇北庄村、邢村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二标段)
招标范围:北庄村、邢村村道路改造提升改造、村庄环境整治以及游客服务中心等工程。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003标段:三甲镇北庄村、邢村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三标段)
招标范围:北庄村和邢村大朗屋、七佛殿、郭家院等7处古建筑修缮工程和周边外立面改造等工程。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004标段:三甲镇北庄村、邢村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四标段)
招标范围:三甲镇北庄村、邢村村电力线路改造工程。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2个月,其中设计服务期:1个月,施工工期:11个月。
2.4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概算额11299.78万元,其中:其中:建设工程费10043.02万元,其他费用718.68万元,预备费538.0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001标段: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本单位执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并在本单位执业;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本单位执业。(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002标段: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单位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本单位执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并在本单位执业;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本单位执业。(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003标段: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发布单位:山西金标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