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黄草墩蓄水池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黄草墩蓄水池工程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发【2021】26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代理单位为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红寺堡区柳泉乡东南侧,大罗山正北侧。
2.2工程规模:在红三干渠下游南侧新建260万立方米蓄水池1座,新建加压泵站1座,在红三干渠49+880新建取水口1座,在蓄水池北侧设出水建筑物1座,铺设加压管道0.815公里,铺设自流管道1.075公里。
2.3招标范围:红寺堡黄草墩蓄水池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包括报告、估算、附图等)、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包括报告、估算、附图等)、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建设期全过程服务工作。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5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9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根据施工进度,分批次提交设计成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的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附到电子投标文件相应部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R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1月06日至2022年01月13日18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投标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期间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报名时间过后,后台将自动关闭,招标文件无法下载。(备注:网上登记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时的项目负责人,登记后不得更改。)
5.2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并获取招标文件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5.3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的规定,暂停第三方服务机构(CA证书)现场业务办理活动,如有需要可登记在线自助办理系统进行在线办理。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5.4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报名及缴纳投标保证金事宜,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5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1月27日上午9时00分。
6.2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一起递交,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标段。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3本次招标采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远程异地评标模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6.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形式)凭证:投标单位于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前一日下午18时前)将密封好的原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以代理机构签收到时间为准。在规定时间未邮寄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后果自行承担。
7、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王博文
电 话:0953-5090459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
联 系 人:满轲
电 话:18195196895、0951-3026395
发布单位: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博文
电话:18195196895 / 18195196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