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铁兴集团为生产班组补充配备应急药品谈判
公告
编码:DLZB.COM_20180822_7060037828557019
锦州铁兴集团为生产班组补充配备应急药品
(二次)公开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ZTSYJ2018-CGS0514
锦州铁兴集团为生产班组补充配备应急药品(二次)公开谈判项目,立项单位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a01,a03包件所需物资设备,采用公开谈判方式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1.项目概况
按照沈阳局集团公司工会“关于在暑运前为全集团公司生产班组补充配备应急药品”的有关要求。通达贸易分公司准备利用自有资金,集中采购药品、包装和运输,销售到局集团公司各站段工会。
2.采购依据
1.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沈铁物资〔2017〕408号);
2.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实施细则》(沈铁物资〔2017〕409号);
3.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实施办法》(沈铁物资〔2017〕411号);
4. 其它本项目相关采购批复文件、办法、批示等。
3.资金来源
自筹
4.采购内容
本次谈判的物资设备种类、数量、交货地点详见公开谈判公告附件1。
5.报价人资格要求
5.1本次公开谈判要求报价人须具备如下:
a01,a03: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注册资金
少于500万元。(此条适用于包件:a01、a02、a03.包件a04应符合注册资金
少于50万元。)
3.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此条适用于包件:a01、a02、a03.)
5.2本次公开谈判
接受联合体报价。
5.3注册资金为三证合一的单位,注册资金无显示的需提供注册地工商局的注册资金证明材料。
6.谈判文件的获取
6.1购买谈判文件
:20
8
2
至20
8
2
,每日(法定假日除外)
08:00时至11:00时
13:00时至16:00时(
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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