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乡县卫生监督所委托,对新乡县卫生监督所执法取证及快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乡县卫生监督所执法取证及快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县交谈判[2015]015号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叁拾伍万叁仟肆佰捌拾元整(35.348万元)
四、交货(完工)期:7日历天
五、项目要求:卫生监督移动执法包(含手持终端、卫生监督执法软件、便携式打印终端、安全防护箱、3G移动通讯、高清执法视音频记录仪)10套;快速检测设备:可吸入颗粒物分析仪1台,新风量检测仪1台,ATP荧光检测仪1台,便携式表面污染仪1台,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测定仪1台,个人辐射防护装备1套。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4日—— 2015年8月6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00
联系人:韩女士 0373-5618527 13938722511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3楼报名受理大厅(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本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九、报名要求: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等)。
注: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响应文件开启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5年8月14日 上午09:3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1楼开标室(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十二、采购人:新乡县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王先生 18638319366
十三、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乡县财政局 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 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 18737378997
新乡县卫生监督所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8月4日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