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提出异议的方式应按照西安市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发改法规﹝2021﹞6号)的相关要求。可以凭数字证书直接登录交易系统提出异议,并跟踪处理进程,签收异议答复。也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箱、书面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中谷(陕西)咨询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199号陕建一建综合办公楼8层817室),联系电话:15398026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