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云梦山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项目已进行了公开采购招标,因故现重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投标。
1.采购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光山县云梦山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项目
1.2采购招标编号:光财公字(2014)11号
2.项目概况与采购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马畈镇境内
2.2本工程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
2.3本次采购招标范围:光山县云梦山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设计书及工程量清单。
2.4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项目经理须具备地质环境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勘查设计、施工专业知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开标时,项目经理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项目负责人实行实名制。
3.4近三年内有类似环境治理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
3.5投标人须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不接受挂靠资质投标,一经发现存在此类情况,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4.采购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4日至2015年8月10日在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业务受理窗口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施工图纸资料押金6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押金(不计利息),图纸资料押金退还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期不退。
4.4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企业年度报告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有效)、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业绩、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投标人对投标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要求只作为留存,不负责审查和认定,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七天前从基本账户缴纳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2015年8月25日下午3: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7. 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7.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9.采购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通知各投标人。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山县地质矿产管理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782996655 电 话:13507604688
2015年8月4日